SDGs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社區一家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2015年在聯合國成立70週年之際,發表《翻轉世界: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
提出「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指出所有國家都面臨的問題,
規畫出17項核心目標(Goal)及169項具體目標(Target),作為未來 15 年內(2030 年以前),
成員國跨國合作的指導原則。

  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
認為,永續發展的意義在於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之發展途徑,
此概念亦開啟全球對於永續發展的關注,此後陸續提出「21世紀議程」、「千禧年發展目標」等
等。

  這份方針同時兼顧了「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等三大面向,著眼於人、
地球、繁榮、和平、夥伴關係等重要聯繫,實現尊嚴、公正、包容的和平社會,守護地球環境與
人類共榮發展,以確保當代與後世都享有安居樂業的生活。


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消除飢餓,達成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
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
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的、永續的,及現代的能源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達到全面且有生產力的就業,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
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促進包容且永續的工業,並加速創新
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
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以確保永續發展
保護、維護及促進領地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永續的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以落實永續發展;提供司法管道給所有人;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負責的且包容的制度
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方法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